<深圳晶报>: 民安保险先行垫付10万善后款

日期:  2007-06-27

2007年06月19日

晶报讯(记者郭岱钊 )在确认九江大桥的失事深圳车辆之后,在责任仍无归属的情况下,民安保险公司(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昨日向失事车辆所属的深圳市钜顺物流有限公司垫付了10万元的善后费用,而这笔款项也将转达给失踪的宋树莲父子的家属作为善后抚恤款。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民安保险深圳分公司时,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失事的粤b72420集装箱拖车的保险单据副本。通过这些保险单据记者了解到,失事车辆保险是于去年10月17日购买的,至今年10月16日有效。车险客服部主任谭小姐告诉记者,失事车辆在该公司买了10万元的车身险,15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

该公司助理总经理陈鸿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故车辆牌号经媒体披露之后,他们立即查到了该车就是在民安保险公司投的保。陈鸿儒说:“按照正常程序,肇事方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经过慎重考虑,我们认为此次事故损失巨大,肇事方很难承担起相应的赔偿,出于社会责任,我们愿意垫付这笔钱,作为对失踪人员家属的慰问。”

昨日下午,当钜顺公司的负责人任总接过10万元支票时,他表示,非常感谢民安保险公司的支持和帮助,这笔款项将直接送达失踪员工家属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