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以客运经营者对乘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以乘客为最终受益人,为客运经营者运输风险提供保障。客运交通工具包括出租车、公交车、大巴、客轮、火车等。
承保客运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客运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承保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营运区域内驾驶客运交通工具的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乘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发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例:xx公共交通集团为100辆市内营运出租车投保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方案如下:
每辆车5座,每座赔偿限额20万(含人身伤亡、医疗费用),每车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累计赔偿限额100万,每车保费500元。
1.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我司条款内容,对于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请您如实告知,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2.提供客运交通工具清单、运输路线、管理制度等。
1.请据实填写投保单和风险问询表,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
2.请提供交通工具清单、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年审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未尽事宜,请参见我司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