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资金安全:祝寿享晚年,身故财富传;收益保证:满五年年领,养老有递增;资金灵活:保单贷款便,资金周转活;关爱加倍:全残加倍领,福享有金生。
出生满28日至53周岁
《太平福享金生年金保险》是一款兼具保障及养老功能于一体的保险产品。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即可领取20%已缴保费的特别生存保险金;第6个保单周年日至被保险人59周岁,每年可领取20%基本保险金额的一般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60至88周岁期间每年领取养老生存保险金(60至69岁、70至79岁、80至88岁各阶段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60%、80%领取);合同有效内,被保险人发生全残,每年额外领取一倍生存保险金;88周岁满期,将给付所交保费作为祝寿金,让您养老无忧。
一、生存保险金
1.特别生存保险金:第5个保单周年日,按20%已交保费给付。
2.一般生存保险金:自第6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每年按20%基本保额给付。
3.养老生存保险金:在60至69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按40%基本保额给付;70至79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按60%基本保额给付;80至88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按80%基本保额给付。
二、特别关爱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如被保险人发生全残且被保险人在全残之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按生存保险金在该保单周年日的给付金额额外给付。
三、身故保险金
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
四、祝寿金
88岁满期时,按已交保费给付。
王先生,30周岁,预先对自己未的养老进行规划,睿智的选择投保“太平福享金生年金保险”,选择投保5万元基本保额,交10年,并选择按月缴纳保费,每月为5486.9元,享有如下保障:
1.生存保险金
① 特别生存保险金:第5个保单周年日,可以领取过去五年所交保费的20%,即约6.6万元;
② 一般生存保险金:第6个保单周年日起至59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可以领取1万元;
③ 养老生存保险金:60至69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可领取2万元;70至79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可领取3万元;80至88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可领取4万元。
2.特别关爱金:在本合同保障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王先生不幸发生全残且生存,可按生存保险金的给付金额再额外领取特别关爱金。
3.祝寿金:如果王先生健康生存至88周岁满期,可一次性领取约65.8万元的祝寿金。
4.身故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王先生不幸身故,将赔付已交保费与保单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投保年龄:出生28天至53周岁;
交费期间:10年、15年、20年;
交费频率:月交、年交;
保险期间:保至8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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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仅供了解产品之用,具体应以条款及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