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

保单回访哪些事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保监会【2010】4号令: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在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回访内容一般包括确认投保人是否购买了保险产品,是否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名,是否知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保险期间,是否知悉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是否知悉犹豫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等。请您在保单承保后注意接听我司官方客服电话021-95589的回访来电(部分地区客户可在“中国太平95589”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电子回访),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回答回访问题,如不了解保险条款相关内容等,请及时向回访人员或保险公司进行咨询,切勿盲目回答“清楚”、“明白”、“知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