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

关于防范“代签名”的风险提示

太平人寿提示保险消费者,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清晰认识到签订保险合同时非客户本人签名存在的风险,现提示如下:

一、“代签名”定义

指在投保书、建议书、客户权益确认书、契约审核函件、体检报告中的健康告知、各类疾病问卷、授权委托书、委托转帐合同、保单回执及各类变更申请等甲方(保险公司)规定需客户(投保人、被险人、受益人或监护人)本人亲笔签名的相关保险资料,非客户本人亲笔签名、代客户签名或唆使他人代客户签名。

二、“代签名”风险

1.亲笔签名是保险消费者的法定义务。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否则合同无效”。

2.不轻信销售人员误导宣传。在销售过程中,您可能会遇到,个别保险销售人员以代签名没有问题等为由,诱导保险消费者代签名。在这种情况下,如发生保险事故,易产生合同纠纷,保险消费者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或给付,使得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3.投保是件严肃、具有法律效用的事情,必须按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不得有半点马虎。当我们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切莫以是熟人、亲属便可随意代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