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产品常见问题
  • 理事会受托与法人受托的区别?

    理事会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及职工代表等自然人组成。

    法人机构受托人:由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的法人机构担任。

    劳动保障部出台的规定对这两类受托人均予以认可,但在实际运作中,两种模式存在一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治理结构不同: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内部产生并依托年金计划存在,存在委托人缺位和越位的可能;而法人机构受托人独立于企业,不存在委托人与受托人重叠的问题。
    专业性:法人受托机构是专业从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而年金理事会理事主要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并且不得收取费用,易造成外聘专业人员缺位,不具备受托管理的专业能力。
    责任的承担:理事会担任受托人时,如果发生责任的承担,需要每个理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责任承担能力非常有限;而法人机构的责任承担能力明显优于理事会受托人。

    我们建议企业内部可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而不是企业年金理事会,既可起到监督外部企业年金管理人的作用,同时又不需承担相当大的责任。  

  • 目前太平养老开设企业年金计划的类型

    太平养老目前设立的企业年金计划主要有两种类型:标准企业年金计划、单一企业年金计划。

    标准企业年金计划是指目前太平养老与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共同设立的,由太平养老同时担任受托人与投资管理人,由银行中的一家同时担任账户管理人与托管人的企业年金计划。

    标准企业年金计划均为2+2模式,主要有四个:太平工行智信企业年金计划、太平交银智诚企业年金计划、太平招行智先企业年金计划、太平光大智恒企业年金计划。

    单一企业年金计划:非前述2+2模式的标准企业年金计划均纳入单一企业年金计划。单一计划的类型有:普通单一、单一受托、单一投资。普通单一计划中,太平养老担任受托人与投资管理人;单一受托中,太平养老只担任受托人;单一投资中,太平养老只担任投资管理人。  

  • 标准计划与单一计划的区别

    1)管理人角色

    标准计划中:四个管理人角色固定,我司担任受托人与投资管理人,由工行、交行、招行、光大中的一家同时担任账户管理人与托管人。  
    单一计划中:四个管理人角色不固定,根据客户的选择一单一议。  

    2)计划建立条件
    标准计划:对准备加入的企业,没有首期缴费规模的限制。  
    单一计划:首期缴费规模至少一千万元人民币,方可以建立单一企业年金计划。

    3)费用承担
    标准计划中:由参加同一个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共同分担企业年金管理运作中发生的费用。  
    单一计划中:由单一企业自身承担企业年金管理运作中发生的费用。

    4)投资组合
    标准计划:四个标准计划均设立了多个投资组合,客户可根据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组合。 
    单一计划:投资组合根据投资管理人的个数确定,一般一个投资管理人设定一个投资组合。

    5)投资管理规模效应
    标准计划:允许多个委托人参加,因此基金规模较大,投资管理人方便进行资产配置,有效分散风险,取得规模投资的效应。 
    单一计划:只单个客户基金,基金独立性强,可享受个性化服务,但享受不到规模投资效应。

  • 受托合同签署

    企业如打算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在选择我司担任受托人的情况下,企业应与我司签署受托合同。受托合同范本,由我司提供,企业可向我司当地机构的销售人员索取。

  • 账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何时签署?大概需要多少时间?

    受托合同签署完成后,受托人将与其他管理机构签署账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如果在范本没有修改的前提下,约需要一周左右时间。如果对范本有修改,需要的时间将有所延长。账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一般签署三份,一份由相应管理人留存,一份由太平养老留存,一份用于合同报备。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的报备:向什么部门报备?如何报备?

    受托管理合同以及委托合同签署完成后,受托人应将受托管理合同、账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其中:委托人为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报送劳动保障部备案,并抄送子公司所在省或计划单列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人为其他企业的(包括中央企业子公司),报送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所在地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企业年金基金合同报备需要哪些材料?

    《关于××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的函》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理事会章程,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其简历等

  • 我司参加了太平养老的标准企业年金计划,完成了受托合同的签署,企业年金缴费,什么时候可以进入投资运作?

    以受托合同签署完成,太平养老收到受托合同文本为起点,以进入正式投资运作为终点,整个过程最短只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最长需要30个工作日左右。整个过程一般需要经历委托合同签署、计划建立、年金缴费等阶段。

    时间的差异主要取决于贵公司提交的申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其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处理时间的长短。

    其中计划建立及年金缴费环节的时效完全可以由贵公司来掌控。如果贵公司可以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资料、及时递交各类材料、按时完成缴费,可以相应缩短5至10个工作日。

    其他工作环节则由太平养老负责控制,将最大限度减少所需时间。

  • 我司建立了单一型企业年金计划,太平养老担任受托人,在完成受托合同签署后,什么时可以进入投资运作?

    以受托合同签署完成,太平养老收到受托合同文本为起点,以进入正式投资运作为终点,整个过程最短需要2-3个月,最长则需要4个月以上。在这一阶段中一般包括委托合同签署、合同报备、企业年金账户开立、计划建立、年金缴费及投资运作六个步骤。

    时间的差异主要取决于申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处理时间的长短。

    其中计划建立及年金缴费环节的时效完全可以由贵公司来掌控。如果贵公司可以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资料、及时递交各类材料、按时完成缴费,可以相应缩短5至10个工作日。

    其他工作环节则由太平养老负责控制,将最大限度减少所需时间。

  • 目前国家(或监管部门)关于信息披露的法规有那些?

    目前国家(或监管部门)正式颁布的有关企业年金信息披露的法规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关于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法规对报告的种类和类型、报告的制作机构、披露的时间要求及披露对象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具体为: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九章信息披露

    第五十九条 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情况,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十条 受托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委托人提交季度基金管理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结束后45日内向委托人提交年度基金管理报告,其中年度基金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一条 账户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季度账户管理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年度账户管理报告。

    第六十二条 托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季度托管报告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年度托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投资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季度投资组合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年度投资管理报告。

  • 受托管理报告里面的数据从那里来的?

    我公司制作的受托管理报告的数据基本采用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提供的账户管理报告、托管管理报告和投资管理报告里的数据。